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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传统的文学史观中,推理小说从来未曾划入文学的主流。但是,自它诞生至今,推理小说在全世界拥有众多的读者。对一般读者而言,当感到困顿疲惫的时候,当精神需要轻松的“自由散步”的时候,所选择的往往是能带来愉悦、刺激、新奇、有趣的作品,而不在乎这些作品是“主流”还是“支流”。正因为推理小说拥有大量读者的喜爱和拥戴,也由于罪与罚是人类社会,尤其是西方社会大量、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,在这个文学领域涌现了许多成就卓著的作家,如爱伦·坡、克里斯蒂、昆恩、范达因等。本书作者派翠西亚·海史密斯就是其中的一位。 派翠西亚·海史密斯(1921年~1995年),美国女小说家,长期旅居欧洲各地。她的创作主要以犯罪小说和短篇小说为主。1950年她的第一部小说《火车怪客》问世,立即震动欧美。这部小说的奇异构思吸引了大导演希区柯克的注意,并将它改编为电影,海史密斯遂一举成名。之后,她创作了一系列犯罪小说,显示了她对犯罪行为的深刻的、特殊的了解。她的《聪明的瑞普利先生》和《双面门神》分获法国侦探文学奖、爱伦·坡奖和英国的银匕首奖。她最著名的作品,是一系列共四本以瑞普利为主角的小说,其中又以《聪明的瑞普利先生》最受读者欢迎,同时,也受到了名家如葛兰姆·葛林、朱利安·西蒙斯的高度评价。 海史密斯一生共创作了二十部长篇小说和七部短篇小说集。重要作品有:《火车怪客》(1950年)。《聪明的瑞普利先生》(1955年)、《深水》(1957年)、《双面门神》(1964年)、《悬念的虚构》(写作指南)(1966年)。 推理小说发轫于英、法等欧洲国家,至今已有150多年历史。在这一时间流段中,推理小说中的许多人物角色,如福尔摩斯、神探白罗、马格雷探长等,都是包括中国读者在内家喻户晓的名字。如果从其历史流变和类型范围的角度来划分,推里小说大致可分为侦探小说(在法律和道德的既定前提下,演绎侦探对犯罪的解密破案及其惩处),“硬汉”派侦探小说(在侦探小说的基础上,淡化了侦探无所不能的高智商色彩,并对犯罪者用相对较多的笔墨加以刻画,对犯罪者进行近距离的观察),犯罪小说(直接对犯罪者的性格、思想、行为进行描写和探究,是文学化的犯罪心理学)。此外,还有惊险小说、间谍小说等等,不一而足。 派翠西亚·海史密斯的作品,大致属于犯罪小说一类,但似乎又不同于以往的犯罪小说,可说是特立独行。独树一帜。在以往的侦探小说里,作家是站在与侦探同一立场来进行写作的。小说与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履行相同的职责,即伸张正义,捍卫社会既定的秩序;小说也站在无辜大众的立场,明确地。直接地表达对犯罪者的惧怕、怀疑、愤怒、憎恶的价值取向。而犯罪者,往往是一个模糊的形象,只是邪恶、凶残、反社会的符号,至于他的性格如何?经历如何?内心如何?作家并不关心,只是利用他来反衬神探的聪明神勇。而到了海史密斯笔下,描写的侧重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在她的作品里,警察侦探们退居到非常次要的位置,作者与犯罪者一起,详细记录犯罪者的一举一动,记录他的内心起伏,记录他的思考逻辑,“把谋杀还给有理由做这些事的人身上,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尸体”(昌德勒语)。同时,她对整个事件构思奇异,描写人物的思维、精神异常状态幽微复杂、深刻锐利,善于营造一种晦涩。迷曚、压抑的语境。而小说的结局,往往出人预料,与人们所认同的社会规范大相径庭。正如文学大师葛兰姆·葛林所说:“她属于自创一个世界的作家,那个世界幽闭而非理性。” 在海史密斯的书中,正义的伸张、善恶的界定、罪行的惩处,并不依一般的道德来处理。这并不意味着作家是非善恶标准的混乱,只是她的作品不像一般的犯罪小说那样由作者明白无误地告知读者,而要靠读者自己拨开重重迷雾,艰难地找到情、理、法三者的最佳结合点,从而做出恰当的道德的和法律。 本书典型地代表了派翠西亚·海史密斯的创作风格与创作理念。书中人物汤姆·瑞普利是一个最不可能成为主角的怪异人物,而海史密斯则把他推上前台,自始至终出演了一幕带有黑色幽默色彩的荒诞剧。作者成功地塑造的这个人物,究竟是怎样的呢?他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。他自小父母双亡,带有男同性恋倾向;他是一个专门伪造文书骗人钱财的痞子,习惯性地说谎;他对数字有些天赋,见机说谎也得心应手;他性格中埋藏着冷血和狂躁的倾向,毫无正常的道德逻辑……就这么一个人,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,受一位神秘老人之托,前往欧洲,“帮助”其劝回羁旅不归的儿子。当汤姆到了欧洲后,他那深藏的毁灭倾向,犹如吸毒者毒瘾发作一般,爆发出来了,于是闯出一系列骇人听闻、匪夷所思的乱子。 本书最突出、最特殊的地方,表现在两个方面。其一,读者将经历一次奇异的、困惑的阅读体验。由于作者始终站在犯罪者的角度,紧紧追踪犯罪者的行动过程和心路历程,与犯罪者一起度过“犯罪岁月”,因此,你会在不知不觉中,卷入其中,为犯罪者侥幸的暂时脱逃而松口气,为犯罪者快被识破而捏把汗,随犯罪者情绪的起伏而心牵意挂。于是,你以为自己的道德出了什么问题,怎么会站在犯罪者一边而不是受害者一边?于是你感到不安,感到害怕,“每次我们步入其中,都不由得感到危险……”(葛兰姆·葛林语)。其实,除了小说本身的极大魅力之外,这主要是一个“双脚决定脑袋”的问题,也就是说,站在什么角度,就会暂时产生什么样的感情倾向。一旦我们走出高明的作者设下的“陷阱”,跳出繁复缠绕的纠葛,理智就会重新回复到我们心中。毕竟我们明白,犯罪,永远不可饶恕。 其二,结局的荒谬性。作者不按常规、不按常理来设置故事的结局,这就使得整部小说显示出荒诞性和黑色的幽默讽刺色彩。显然,海史密斯深受当时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,虽然小说结构严谨,语言清晰,基本上用的是传统的叙事形式,但表达的内核却是荒诞的。作者“依靠高度清晰,逻辑严谨的说理来表达他们所意识到的人类处境的荒诞无稽。”(埃斯林语)而黑色幽默正是存在主义的表现手法之一。书中,作者把痛苦与大笑、离奇古怪的事实和平静得不相称的反应、残忍与柔情并列一起,不露声色地、拐弯抹角地表达对现实的缺陷和不公正因素的极大讽刺乃至批判。惩治罪恶,维护正义是任何正常社会必需的、起码的法律和道义准绳,否则,世界将变得荒诞不经。这是作者要传达给读者而又尚未明说的最终思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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