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侦探小说
16


  离开加雷斯·博克斯的安乐窝时天色已晚,等到把彼得送回赫尔斯路时夜幕已经完全笼罩了大地。姑娘们还有很长的回程路要走,因此今晚的加班就交给梅森来做了。梅森答应晚些时候再给迪安·理查德去电话。凯茨和莫伊拉才安心动身返回布赖顿。要是凌晨三点钟开回布赖顿,一路飞驰的话一个小时就到了。可现在正是下班高峰时间,她们两个小时内能到家就算幸运了。绕过朴次伍德总部后她们左转驶入赫尔斯路。来往的车辆已经打开了车灯,班斯蒂德路上也已排起了长龙,无奈地在堵塞中等待。
  “我们今晚没有什么特殊的安排吧?”
  “去看比利。”
  “高个比利还是大个比利?”
  “凯茨,你可真有意思。”
  “不,对不起。莫儿,比利很不错,真的。”
  她们穿过洛奇路口驶向一条出城的双向车道。莫伊拉问凯茨她什么时候搬出探长的公寓。
  “只要他说,‘赶快搬到莫儿那!’”凯茨半真半假地开了个玩笑。“我得先和他谈一谈,我还欠他一个人情呢。”
  “我看他昨天很疲倦。”
  “我知道,莫儿。他肾上腺不太好,没有别的。如果他正在追捕某个人或是刚刚抓到他们,他是很有精神的。但如果突然喝下一大杯酒,他就会烂醉如泥。我经常为他担心,毕竟他已不年轻了。”
  “你认为他会想念你吗?”
  “不知道,”凯茨说,“我想他喜欢我给他作伴,但他又喜欢自己的活动空间大一些。”
  “我可不需要什么空间。我就喜欢人多的地方,比如喧闹的聚会什么的。”
  “也许当初搬进去住就不是这么……?”
  “就这样定了吧,凯茨。四十英镑算不得什么。”
  “好吧,既然你已决定,我就搬过来住。”
  “好主意!”莫伊拉说,“那么你觉得今天的两个家伙,彼得·梅森和加雷斯·博克斯怎么样?”
  “我告诉过你,莫伊拉,你的荷尔蒙要给你带来麻烦的。”
  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  “我认为梅森已经结婚了。博克斯,我不知道,但我认为他和他的某个模特发生过关系,就在我们到达之前。”
  “你为什么这样说?”
  “他就是这么个人。我可不愿多搭理他。”
  “我认为他很吸引人,我喜欢他的头发。”
  凯茨尽力去回忆博克斯的样子。他是一个六英尺高的大个,凯茨心里不禁嘀咕了一句:今天净碰到些大块头了。头发,顶上剃得很短,但是旁边和后面却很长,盖住了双耳,脑后梳着一条精致的小辫子,末端还系着两个小球用来拉直那条小辫。她记不清他的脸了,只是他有节制的笑和那双黄褐色的、深陷而灵活的眼睛。博克斯使得她很不舒服,是不是他的一意孤行,居高临下地指使人。她觉得这次见面中隐约有点什么问题。是了,应该有人对他说“不”。
  “不合我的口味,”凯茨边说边把身子斜躺下来,“我想是这样。”
  “不过,我喜欢他。”
  “莫伊拉,你什么东西都喜欢,你需要治疗一下。”
  “你知道他们怎么说,凯茨,你在哪里有胃口都可以,只要你回家吃饭就行。”
  “是你说的吗?”
  “比利说的。”
  “那帮家伙!典型的男人宣言。”
  “你不同意?你真的不喜欢博克斯?”
  “你用错了词,莫儿,对我而言与其说是‘不喜欢’不如说是‘我不在乎’。加雷斯·博克斯有些让人倒胃口。他可能在用餐时调节一下气氛还行,可我认为单独相处就原形毕露了。”
  “用餐时?调节气氛?”
  “是的,莫伊拉。你说呢?”
  莫伊拉发出粗鲁的声音:“那么他的住处呢?真的没有值得看的东西?他说我可以在我需要的时候去看他的工作室。他说我很上镜,我不像你一样脸色苍白。”
  “他说我脸色苍白?”
  “他说的是我皮肤很丰润。”
  “我也不苍白啊。”
  莫伊拉用美国南部口音说:“你真的不高兴了吗?甜心儿。”
  “我苍白,嘘!”
  “触着你的痛处了,是吧?弗拉德警官。”
  “一边去。”凯茨说。
  她们随着傍晚的车流缓慢地行驶着,已经能看到朴次茅斯的灯光了,估计还有一小时就能到家。凯茨开始回忆这些天所做的,放松一下大脑,渐渐松弛下来。她还没仔细地看一下观后镜,就猛地一打方向盘要并线,一辆车按着喇叭呼啸而过。“放马过来吧。”凯茨探出脑袋大声嚷嚷起来。
  “现在不行,凯茨,”莫伊拉认真地说,“我有点累。”
  凯茨慢慢地咂咂舌头,这是她恢复平静的方法之一。两天之内,案子进展得还算可以。她们知道了那个畜牲长得什么样子;知道他是个秃顶,带着滑雪帽来遮盖头部;知道他用焊接枪来对付受害者;知道他的对象范围;还知道了他有偷窥僻,他很仔细,但是……
  “莫伊拉,那个畜牲——如果用那么多时间来偷窥,没有老老实实地工作的话,那他从哪里得到钱?他靠什么生存?如果他靠救济过活,那他哪来的钱到处旅行呢?”
  “他在什么地方开他的埃斯哥特货车?”莫伊拉说,“他在什么时间从他的观察孔偷窥呢?如果他把车停在某个地方,肯定会有人注意到的。”
  “要不他步行或是骑车去那里。”
  莫伊拉自言自语:“大概是跑着去的。”
  “也许他参加赛跑,”凯茨快速地说,“天啊!”
  “你认为他可能和这些女人一起跑步,然后选择作案对象?他可能参加过图顿十公里赛?”
  “为什么不可能?”凯茨说,“吉尔·布朗告诉我们她跑了五十六分钟。这和艾琳·斯塔布斯所用的时间几乎相同。那个畜牲也许在同一场比赛中跑,在女运动员中挑选对象。”
  “天啊,那太可怕了。”莫伊拉说。她嗓音有些颤抖。
  “你觉得我的说法有道理吗?莫伊拉。如果我们推理正确,我可能和这个畜牲一起跑步。我可能在人群中超过他。他可能已经注意到了我?站在领奖台前的人群中观察我拿到我的奖品。”
  莫伊拉想出了些什么,“如果他也跑,凯茨……”
  “什么?”
  “如果他参加了比赛,而且跑完全程,那就可能有他的照片。加雷斯·博克斯可能有他的照片。”
  凯茨打开左转向灯,把车慢下来,想找一个停车的地方,右边快车嗖嗖掠过。“真不错,莫伊拉。”凯茨说,“他是个大块头,秃顶,戴着滑雪帽。你说的对,如果他在某地参赛,我们就能找到他的照片。我们还可能找出他的跑步成绩,尽管我认为,五十六分钟即使是对一个老家伙来说也是太慢了。”
  莫伊拉说:“五十六分钟很慢吗?”
  “九分钟一公里,真正的慢跑或是边走边跑的速度也就不过如此。”
  “如果那个畜牲块头太大,又很胖……”
  凯茨想了一会儿。“艾琳·斯塔布斯说他很敏捷,他看起来个头很大,像一个短跑选手。他们通常中途不会紧张不安,但我仍然觉得他要比五十分钟跑得快一些。至少少于五十分钟,甚至接近四十分钟。”
  “因此,梅森警官可能和他跑在一起?”
  “如果是这样,我不会告诉他,你呢?莫伊拉。”
  “不,凯茨。不用客气,你是老板,不是吗?”
  凯茨终于发现路旁一处地方,把车停下来。她身体仍有些累,但是大脑却高速运转着。她直起身子看着前方,仿佛车窗外黑沉沉的野地里就有那个凶手在奔跑。“他从后面开始!”她突然说,“他和老年人、残疾人还有不参加比赛的人群一起开始跑。然后他从田野里赶过来,拣一个号码。天啊,莫伊拉,那畜牲在挑选猎物。”
  莫伊拉安静地坐着,接住话茬提到了阿曼达·佛利特。“她不跑步……”
  “但是她应该申请参加了,莫伊拉。我肯定她申请了,我肯定他看到了……”
  “我希望能问一下杰基,我希望……”
  “现在不用担心,莫伊拉。他还在别的地方跑步,我知道的。”
  汽车开进布赖顿,还差二分钟六点。二十五分钟后,她们到达约翰大街的警局。总部地下室的停车场还有约摸一半的车辆,大多是警察们自己的车。没什么特别的,他们总是工作到很晚。凯茨停好瓦莱丽的戴姆勒车,突然想起来又该刷次车了。莫伊拉一下车就伸了个懒腰,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,抱怨开来。
  “别担心,莫儿。”凯茨开玩笑说,“我们十一点就走。你还来得及买些印度食品,然后回家和比利在床上饱餐一顿。”
  “天啊!”莫伊拉万分痛苦地喊出声来。
  她们穿过一个深黄漆的金属防弹门。为什么要防弹呢,凯茨不明白,她从没有看见它派上过用场。俩人爬上楼梯,踏在硬梆梆的混凝土楼梯上,发出空荡荡的回音。这个时候似乎比早上九点钟的时候还要寂静无人。楼外布赖顿的大街已经慢慢安静下来,已经是星期二下午的七点,快到一周中最黑暗的时候了。可警局里头也许还闹哄哄地乱作一团,这里总是个不夜城,只有到了清晨才会稍稍安静下来。来到一层的厕所,俩人一同冲进去,用冷水草草洗了一下脸,觉得清醒了一些,才又迈步向楼上走去。
  当她们踏上最后一阶楼梯时,恰好听到诺曼·布莱克赛在五十英尺外隔着两道门传来的吼声。“真他妈的,汤姆!任何人在这之前不准回家。”
  俩人刚走进走廊,就听到有门被撞开的声音,接着又一扇门打开了。汤姆·麦金尼斯大汗淋漓地出现在面前,一边跑一边扭头喊道:
  “好了,女士们!十分钟内到会议室报到。第五个女人,简·戴利刚刚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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