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节:屠宰场之舞(1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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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
劳伦斯·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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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瑟曼的公寓有没有搜过?” “有,不过是先征得他同意的。我告诉他,歹徒很可能先从他那儿下手,再一路往楼下作案。当然,我早知道根本没这回事,瑟曼的公寓完全没被歹徒闯入的迹象。他们也可能从消防梯溜走,不管是用什么法子,反正没人踏进他公寓一步。但我还是照规矩搜了,看看有没有从楼下带上来的东西。” “什么都没搜到。” “一无所获——不知道这能证明什么。我没有机会来一次地毯式搜查。就算有,如果他把珠宝塞进他老婆珠宝盒里,我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?况且,搜寻的目标是什么连我自己都不知道,在这种情况下,又从何搜起?至于那几百块钱现金,难道他妈的就不能塞进他自己钱包里吗?” “他的钱包不是被抢走了吗?” “对啦,对啦,他的手表和钱包都被抢走了。歹徒逃走时,把钱包丢在半路上,掏空了现金,留下信用卡。” “他可以自己拿下楼。” “也可以从楼梯口扔下来,省得跑上跑下。” “至于他妻子那些‘假设’被抢走的首饰珠宝——” “干脆放回珠宝盒里不就得了吗?还有,他的劳力士表,哼,谁知道?搞不好他根本就没戴手表,或是卷在哪一只袜子里面。” “然后呢?他把自己痛打一顿,双手反绑,嘴巴封上胶带——”我说。 “换作是我,我会先把嘴巴贴起来,再反绑双手。” “嗯,这种事你比我在行。他是怎么被绑的?你看过他被绑着的模样吗?” “该死,就是没有,我越想就越懊恼,真恨不得去咬掉那两个替他松绑的便衣的脑袋!但你能指望他们做些什么呢?面对一个相貌斯文、穿着体面的男人,神情恍惚,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,妻子的尸体就躺在一旁,你还能说,在警察未到达之前,现场必须尽量保持原状吗?当然是赶快给他松绑,换了你我也一样。” “也是。” “可是,唉。他妈的我真希望他们没那么干,如果是我先赶到现场就好了。若还依你那个他独自犯案的脚本来推断,现在问题在于,他可不可能把自己反绑,对不对?” “对。” “他的腿是捆住的,这个自己动手并不难,至于把双手绑在背后,就让人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了,不过,也不是不可能。”说着他拉开抽屉,伸手在里面翻了一会儿,掏出一副手铐。“马修,把手伸出来。”他铐住我手腕,“好,现在你弯腰,一次一只,把脚这样跨过去,去,坐到桌上弄……去啊,难不倒你的。” “老天。” “这在电视上常常可以看到。有一个人被铐住,他只要跳过自己手臂环成的圈,铐着的手就跑前面来了。好,现在站起来,把双手弄到背后。” “不行。” “如果你再瘦一点就没问题了,瑟曼的腰围只三十寸,而且一点屁股也没有。” “他的手臂很长吧?如果我的手臂再长个几寸,也会比较容易。” “我没有去量他的袖子长度,不过你如果从这里开始调查也不错,到附近所有中国人开的洗衣店去,看能不能查到他的衬衫尺码。” “把手铐打开好不好?” “呃,不知道该不该这就打开,你这副德性还挺好看的,活像抓自己的屁股似的,坐也不是,站也不是,我不想破坏画面。” “快点。” “咦?我明明有钥匙啊?放哪儿去了?嘿,没关系,我们可以蹭到前面去,那里一定有人有钥匙……好啦。”他取出钥匙打开手铐。我站直身子,肩膀有点酸,一边大腿肌肉也有轻微拉伤的现象。“奇怪,怎么电视上看起来那么简单?” “可不是?” “没看到他被反绑的方式,实在无从得知歹徒是怎么把他捆住的。我放弃你的假设,应该是有几名歹徒联手作案。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烦心些什么?” “什么?” “警察赶到现场时,他还被绑着。可是他滚下床去,撞翻桌子打电话报警……” “就凭一根咬在嘴里的烟斗通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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